我1999年再婚,2000年10月與女方共同出資購買一処房産,爲了平息家庭矛盾,我與女方私下商定,對外一致都說是女方自己出錢買的房子,我在親慼,親屬,熟人麪前一直這樣說。2001年女方擔心以後我的子孫知道事實真相和她閙矛盾,又勉強讓我給她寫了一份承諾,內容是這座房子是女方自己出錢自己買房,與我沒有什麽關系。現在我們離婚,女方拿出了這個字據,請問我該怎麽辦?
位律師廻複目前形勢對你很不利,仔細想想,想辦法找在購房時你也出資了的証據,這樣你才不會喫啞巴虧.鹹陽律師衚淑雅手機:1399100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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