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什麽辦法能在不使女方跟其父母産生矛盾的前提下把女方的戶口遷過來呢?
律師你好!本人戶口所在地屬浙江台州,我未婚妻戶口所在地是北京,如果我們結婚,那麽女方的戶口是不是必需要遷到台州?如果不遷,那麽我們的孩子的戶口應該屬於台州還是北京? 有沒有什麽辦法能在不使女方跟其父母産生矛盾的前提下把女方的戶口遷過來呢?因爲如果女方的戶口跟著我,那麽女方本人就能得到一筆可觀的經濟利益,能解決住房問題、生活費用、孩子教育費用、養老費用,如果遷過來,加上本人的這些經濟利益,那我們結婚後的生活可以說是很好的。希望律師能給我一個建議。謝謝!
位律師廻複從法律角度分析,同意神劍律師事務所意見。但是,孩子戶口在北京也有很大好処,現堦段孩子上學、將來就業等條件要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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