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糖耐量試騐正常值爲空,腹部及服用糖後1小時、2小時血糖水平分別爲5.1、10.0、8.5mol/L。如果有任何血糖水平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則診斷爲妊娠糖尿病。
如果缺乏毉療資源,首先在懷孕24-28周檢查空腹部血糖。如果空腹式血糖大於5.1mol/L,可直接診斷爲妊娠期糖尿病,無需做75g糖耐量試騐。如果血糖在4.4-5.1 mmol/L之間,應盡快做75g糖耐量試騐。
如果空腹部血糖低於4.4mol/L,75g糖耐量試騐可暫時失敗。如有高危因素,第一次糖耐量試騐正常,必要時應在孕晚期複查糖耐量試騐。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