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中的一個落戶,那另一個的不落可以嗎,可以結婚登記嗎,需要什麽手續嗎?
各位律師:
你們好!
謝謝你們能在百忙之中看我的疑問,希望得到你們的答複.
我是去年畢業的一名大學生,畢業後學校把我們的档案和戶口都打廻了原籍,但我在外工作,戶口就一直沒有落,在我的手裡,今年年底我和我的男友要結婚了,但是我的戶口問題怎麽辦啊,我們中的一個落戶,那另一個的不落可以嗎?可以結婚登記嗎?需要什麽手續嗎?待複
你好!你所說的情況是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儅出具下列証件和証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証;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儅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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