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該受害人購買社會(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按某地區職工平均工資計算賠償多,法院爲準許嗎?
某受害人是某一企業的員工,在有次交通事故中,誤工費按他所在企業的誤工計算賠償少,而該受害人購買社會(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按某地區職工平均工資計算賠償多,法院爲準許嗎?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擧証証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蓡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因此,按照所在企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誤工費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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