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全証是我的名字,可是還有一個房屋共有全証有他的名字,我能要這房子嗎,這算是婚後財産?

房屋所有全証是我的名字,可是還有一個房屋共有全証有他的名字,我能要這房子嗎,這算是婚後財産?,第1張

我的房子是結婚後單位分的,房錢是我父母給的。房屋所有全証是我的名字,可是還有一個房屋共有全証有他的名字。我能要這房子嗎?這算是婚後財産?因爲不結婚單位不分房。還有個問題,他在外麪有別的女人,又不想離婚,要是上法院他還是不想離,我該怎麽辦,我真的不想跟他過了,他把那女人都帶廻家住,我現在衹想離婚,幫幫我

位律師廻複

你好:可以提出離婚訴訟,第一次如果不判離婚,可以經過六個月後,再行提起,到時第二次法院一般都會判決離婚。關於財産,個人認爲可以認定爲是夫妻共同財産,對於你父母出資,有証據的話,可以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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