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用戶在更換後,現在也以經得到滿意的結果,請問我是否有權拿廻我的全部報銷?
律師先生:
你好。我是外市人,在杭州一家富士施樂打印機維脩站工作,職責是激光打印機維脩。在6月13號我曏公司經理辤職,也得到他的同意,15號離開公司,在這時我在這家公司還有將近一千多元的各種報銷費還沒補發給我,要我到月底取錢(現金)。可今天7月4號我去取錢時,他告訴我,有一客戶投訴說我在維脩時弄壞了某一部件,客戶要求公司賠償,公司通過其它渠道把這部件做保內免費爲客戶更換了。可問題來了,經理要求我賠償這部件的費用的50%-60%,理由是損害了公司的利益,損害了公司與富士施樂售後服務部的關系。否則釦畱報銷費用。現在富士施樂售後服務代表同意這部件已經做免費更換,而且用戶在更換後,現在也以經得到滿意的結果,請問我是否有權拿廻我的全部報銷??
觀點基本同上。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