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分對嗎,2,按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爲配偶,子女,父母,這三者之間是否有優先權或平等的?
某甲的丈夫在建築工地上因工死亡,單位給了一筆工亡補助金(其它補償在外),死者家屬有:26嵗的妻子.一嵗半的女兒.50嵗左右的父母.23嵗的弟弟.死者父母與其弟弟爲一戶,死者與其妻和女兒爲一戶.在司法調解時,按繼承法把工亡補助金分成四份,死者父母佔二份,其妻與女二佔二份,請問:1.這樣分對嗎?2.按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爲配偶.子女.父母,這三者之間是否有優先權或平等的?
位律師廻複這樣劃分是對的,妻子,女兒,父,母每人一份,加在一起也就是各佔二份。其間沒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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