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採取母嬰隔斷措施,仍不能絕對保証,我想諮詢律師先生,我想解除這種婚姻法律支持嗎?
律師先生:
我結婚兩年,最近突發重症乙型肝炎,經搶救後才脫離危險。現已查出原因,原來妻子是大三陽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同時HBVDNA陽性)。已有充分証據發現她是婚前就有,但故意隱瞞了事實,導致我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經歷險境。據了解大三陽乙肝病毒攜帶婦女陽性生孩子會遺傳後代,即使採取母嬰隔斷措施,仍不能絕對保証。
我想諮詢律師先生,我想解除這種婚姻法律支持嗎?
你妻子故意隱瞞婚前患有傳染病的事實,說明你們的婚姻在婚前缺乏必要的了解,婚姻基礎差。你可以此爲由,曏人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要求與妻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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