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萬一有其他意外,他不承認的話,我應該負什麽樣的責任呢,我該怎麽辦呢?
請問律師:
我們公司股東變更,原2個股東是公司,將股份轉讓給自然人,2股東已經與自然人簽了出資轉讓協議,自然人也交了股金到公司的帳上。
接下來在辦理股東變更手續時,工商部門要求按照他們的要求,每一個自然人簽一份出資轉讓協議。其中一個股東因事不在家,我打電話給他讓他簽協議,他在電話裡說讓我代簽他的名字。他說沒有問題的,因爲他已經交了股金到工商部門辦理的衹是手續問題。可是萬一有其他意外,他不承認的話,我應該負什麽樣的責任呢?我該怎麽辦呢?
謝謝!!
最好有他的書麪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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