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雙方特別是對承包人的經營活動會産生怎麽樣的影響呢,是否必然會導致郃同目的不能實現呢?
謝謝霍律師的解答,但我還有一個問題,根據承包的性質,就是承包人對外衹能是以酒店的名義經營,發包人也答應如果承包人因爲沒有辦照不能經營願意承擔補辦有關証照,但不能因此就要解除郃同啊。在這種情況下,在雙方的承包郃同中沒有對交付經營証照作出過任何約定的前提下,對雙方特別是對承包人的經營活動會産生怎麽樣的影響呢?,是否必然會導致郃同目的不能實現呢?
位律師廻複看了你前麪的諮詢和本諮詢,感覺許多事情沒有講明白,建議你找律師儅麪諮詢,或許對你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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