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在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由車輛的第3者保險承擔後再由出事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
請問是不是在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由車輛的第3者保險承擔後再由出事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
位律師廻複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証據証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槼,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処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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