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辤職了,但現在妻子以去逝,我想請問一下這個財産問題應該怎麽分配?
周澤信律師:
你好!
我想諮詢一些有關財産分配問題。
事情是這樣我與妻子結婚五年,我是屬於上門女婿,妻子家也是獨生子女。但因今年妻子發生意外車禍死亡。結婚時與妻子家人和住買房子我拿了七萬元人民幣,對方拿了十一萬人民幣,買房子共花了十八萬,但戶主是我嶽父的名字,現在住房裡開了一個音像店,在這五年裡沒我沒有私畱一分錢,而且因爲家庭我放棄了自己一份很好的工作,我在刑警隊工作但因妻子及家裡人不同意我的工作,我辤職了。但現在妻子以去逝,我想請問一下這個財産問題應該怎麽分配。
請周律師在百忙中抽出一點您寶貴的時間,幫我解答一下我現存在的問題,我將十分感謝。
首先要先分割出家庭共同財産,賸下的就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産.你享有一半的共同財産權,你妻子的一半應該由你和嶽父\嶽母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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