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作爲結婚的聘禮等,沒正式"結婚"怎麽離婚,男方答應10000元,請問法律會支持誰?
一對夫妻,結婚半年,沒有聘禮,儀式;衹領了一張結婚証;婚後發現雙方對家庭責任,父母贍養問題出現很大矛盾,雙方同意離婚,但女方要求男方賠償30000元,理由是作爲結婚的聘禮等,沒正式"結婚"怎麽離婚?男方答應10000元,請問法律會支持誰?
位律師廻複法律不會支持沒有依據的請示。最好的辦法是協商解決。
一對夫妻,結婚半年,沒有聘禮,儀式;衹領了一張結婚証;婚後發現雙方對家庭責任,父母贍養問題出現很大矛盾,雙方同意離婚,但女方要求男方賠償30000元,理由是作爲結婚的聘禮等,沒正式"結婚"怎麽離婚?男方答應10000元,請問法律會支持誰?
位律師廻複法律不會支持沒有依據的請示。最好的辦法是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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