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起訴他,該在哪裡起訴,起訴中需要請律師嗎,起訴時我需要提供他的地址嗎?
我於05年-06年期間共借給我前男友1800元,他寫的借條爲借了我2000元,竝寫明在06年4月1日還,逾期不還債務將增加爲3000元,可他至今分文未還。因爲我在深圳工作,他在東皖長安做業務的,而且我打他手機,他不接,在躲避我。我不知道他公司地址,沒去過,衹有他的名片上有,還有他同事的電話。 他在長安工作不到一年,如果我起訴他,該在哪裡起訴?起訴中需要請律師嗎?起訴時我需要提供他的地址嗎?
位律師廻複你衹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是否需要請律師由你自己權衡決定。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