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可以得到這所房子的其中一部分,該怎樣的分?
我和我先生結婚快十五年了, 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先生在和我結婚之前買下的,是屬於原拆原建,那時國家優惠政策250元每平方.他曏他原所在的單位借了3000元.和我結婚後每月40元還給原單位,直到1997年他離開原來所在的單位如果我們現在離婚,我是不是可以得到這所房子的其中一部分?該怎樣的分?
婚後還款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産.
我和我先生結婚快十五年了, 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先生在和我結婚之前買下的,是屬於原拆原建,那時國家優惠政策250元每平方.他曏他原所在的單位借了3000元.和我結婚後每月40元還給原單位,直到1997年他離開原來所在的單位如果我們現在離婚,我是不是可以得到這所房子的其中一部分?該怎樣的分?
婚後還款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産.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