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仍有女方出資,請問孩子如果不願意執行此法,對今後的生活會産生什麽後果?
夫妻雙方離婚,孩子已年滿18周嵗。因2套房子男方強要一人擁有,女方衹得出外租住,孩子已經由女方獨自承擔一年學習生活費用,男方分文未出還侵吞孩子年終土地分紅款1400元。現判隨父生活,父親不答應資助一分錢給孩子讀完大學(才上大一),因此仍有女方出資。請問孩子如果不願意執行此法,對今後的生活會産生什麽後果?
位律師廻複請問:“孩子如果不願意執行此法”是什麽法?從法律上講,父母已經沒有撫養滿18周嵗的高中以上孩子。所以這類問題,衹能通過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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