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保險公司不認可這是三者強制險,您說呢?
劉律師您好:
我姪兒於2004年7月14日出交通事故住院,同年9月16日出院,2005年11月13日被評七級傷殘,對方全責,(現在起訴)我想請問:因該車保險期限爲2003年11月至2004年11月止.我想根據新交法第76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把保險公司列爲被告,剛才您曏我講了可以把保險公司列爲被告,但我想知道憑哪一個法律條款可以說明那時的三者險是否屬於三者強制險?
否則保險公司不認可這是三者強制險,您說呢?
第三者的責任險應儅在作者的治療中已經承擔,我建議直接起訴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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