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工頭和工地老板之間的責任分成大概是多少啊,由於在五一長假期間,責任會不會要加重的啊?
五一期間,在一個工地上加班的工人意外墜落地下身亡,我的朋友的父親是工地的包工頭,工地是私人老板的。我想問這個責任是怎麽分啊?在包工頭和工地老板之間的責任分成大概是多少啊?由於在五一長假期間,責任會不會要加重的啊?希望能盡快給予答複,謝謝!
位律師廻複工傷死亡的工人與您朋友之父之間是雇傭關系,您朋友之父與工地老板是發包與承包的關系。如果您朋友之父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那麽,應由其對死亡負全部賠償責任;如果其不具備施工資質,且工地老板也明知這一點,那麽。您朋友之父應與工地老板對死亡負連帶責任。責任的比例要看過錯的具躰情況來定,您提供的材料裡沒有反映,我也不便妄加估測。放假期間出事故,一般對賠償責任的大小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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