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妻子的錢用來還按揭,我的錢用來負責家中大小開銷事物,如果離婚,我可否提出分房子?

婚後,妻子的錢用來還按揭,我的錢用來負責家中大小開銷事物,如果離婚,我可否提出分房子?,第1張

結婚前,妻子購一房,支付了首付,房産証寫妻名。

婚後,妻子的錢用來還按揭,我的錢用來負責家中大小開銷事物。

如果離婚,我可否提出分房子?

位律師廻複

關鍵看産權証填發時間。如果在婚姻登記時間前,就屬於個人財産,你無權分割,反之可以分割。如果屬於個人財産,那麽她用婚後的錢還貸款,實際上是用共同財産還個人債務。那麽離婚時,你可以要求她支付結婚後所償還的其中一半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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