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賠償那些內容,能否要求精神損失賠償,能陪多少,如果,上法院會支持我的賠償嗎?
我十一月三日騎電動自行車在斑馬線附近過馬路,沒在斑馬線上,一大型貨車把我,撞倒,造成我大趾骨骨折,需要臥牀休息6周以上,喫喝拉撒都要家人伺候,在我心裡造成很大的傷害,我私營的服裝店也無法經營,每月房租,一千多,現在交警說賠償我五千塊我覺得太少了,我想諮詢應該賠償那些內容,能否要求精神損失賠償,能陪多少,如果,上法院會支持我的賠償嗎
位律師廻複可以在治療終結後,進行傷殘鋻定。竝根據交警的道路交通責任認定的責任,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不能協商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賠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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