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好像是爲離婚做準備一樣,有沒有別的辦法,如果男方承認女方出過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嗎?
婚前買房,房産証是男方名字,就算女方出了一萬,婚後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婚後如果變更的化,感覺不太好,有可能會影響夫妻感情,而且現在變更好像還要手續費,感覺好像是爲離婚做準備一樣。有沒有別的辦法?如果男方承認女方出過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嗎?
位律師廻複“夫妻財産權屬明確化”和“夫妻感情模糊化”,兩相權衡取其一吧。
婚前買房,房産証是男方名字,就算女方出了一萬,婚後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婚後如果變更的化,感覺不太好,有可能會影響夫妻感情,而且現在變更好像還要手續費,感覺好像是爲離婚做準備一樣。有沒有別的辦法?如果男方承認女方出過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嗎?
位律師廻複“夫妻財産權屬明確化”和“夫妻感情模糊化”,兩相權衡取其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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