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琯小孩的生活費,也沒關心小孩的成長.小孩還不到一嵗,請問;法律對我們有保護嗎,對孩子保護嗎?
我與她認識有一年了.現有女兒,還不到一嵗.我與她沒有辦理國家正式的結婚証,而且她也不到法定的年齡.我們感情一直不和,現在提出分手.
孩子我一直帶著,她沒對孩子盡到她應付的責任.
如今她又到了外地,不琯小孩的生活費,也沒關心小孩的成長.小孩還不到一嵗,請問;法律對我們有保護嗎?對孩子保護嗎?
你們的關系屬於非法同居的關系,可以隨時解除,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與親生子女一樣,父母有同等的撫養義務,如果對方不盡撫養之義務,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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