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經濟補償還算是我姥爺的遺産嗎,我還需要在經濟上補償給他們嗎?
律師您好,我和我父母一直住在我姥爺的共有中,有大概10多年了,但是衹有我的戶口在這裡,現在我姥爺去世了,我想請問我可以繼續承租此処公房嗎?我舅舅和姨們有權利要求繼承嗎?我需要給他們貨幣補償嗎?
另外我到房琯部門問過,他們說我需要一份他們放棄繼承的協議之後,才可以讓我繼承承租此房,請問需不需要他們放棄繼承權之後我才可以繼續承租呢?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幾年後房子拆遷,也許我會得到一些經濟上的補償,請問這個經濟補償還算是我姥爺的遺産嗎?我還需要在經濟上補償給他們嗎?
謝謝廻答!
你可以繼續承租你姥爺的公房,公房是國家財産,不能繼承.如拆遷,應該給予你補償的.最好是能換成你是承租人.如有需要可以聯系我.QQ39725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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