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我母親那部分由誰來繼承,3,如果立遺囑,是否可以直接把她的分額寫到我名下?
我母親二婚,找的是本單位的!現住房是單位房,但已經在97-99年間改爲私房,但産權証衹寫了男方姓名。這種情況下如果男方把房賣了,是不是不用通過我母親?
2,如果我母親過世,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我母親那部分由誰來繼承?
3,如果立遺囑,是否可以直接把她的分額寫到我名下?
謝謝
如果房子是在雙方結婚後取得的,則該房屋你母親有共有權。遺産由親生子女、繼父,以及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繼承。雲南崑明李正坤律師法律諮詢電話:13987670213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