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流程是怎樣的,需要哪些手續,公証書上要注明什麽?
原父親單位上給父親分了一套房屋,由於其它原因,房産証到現在還沒有發下來。家中有三兄弟,父親現在年事已高,爲防後麪起爭執,父親想通過遺産公証的方式,把房屋公証給小兒子,根據大家協商的結果,小兒子再給老大和老二一定的賠償款。
如果可以遺産公証,那流程是怎樣的,需要哪些手續,公証書上要注明什麽?
如果不可以遺産公証,那有沒有其它的辦法,具有法律傚應的辦法,因爲父親過後會很麻煩。
謝謝!
可以作一份經公証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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