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結婚三個多月後男方不打招呼離開,直到現在未有任何音信,我們想離婚又想拿廻陪嫁,該怎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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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6日妹妹結婚了,對方以時間緊迫爲由未領結婚証。可結婚三個多月後男方不打招呼離開,直到現在未有任何音信。我們想離婚又想拿廻陪嫁,該怎麽做

位律師廻複

離婚談不上,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但可以拿廻"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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