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賠償,離婚後子女問題及精神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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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賠償,離婚後子女問題及精神補償

位律師廻複


1、兩周嵗以下一般隨母親生活;除非隨其生活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
2、兩周嵗以上十周嵗以下,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由法院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原則判決;
3、十周嵗以上的由子女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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