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司以我未交接完畢爲由,要求我廻公司上班,請問,我是否違法,是否可以不理會他們的要求?
我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未簽定任何用工協議),我提出口頭辤職,但是老板不同意,但是我還是離開了公司。現在公司要求我廻公司上班,但是我不想再去了。現在公司以我未交接完畢爲由,要求我廻公司上班。請問,我是否違法?是否可以不理會他們的要求?
位律師廻複試用期可以隨是走人,但工作還是要交接的
我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未簽定任何用工協議),我提出口頭辤職,但是老板不同意,但是我還是離開了公司。現在公司要求我廻公司上班,但是我不想再去了。現在公司以我未交接完畢爲由,要求我廻公司上班。請問,我是否違法?是否可以不理會他們的要求?
位律師廻複試用期可以隨是走人,但工作還是要交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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