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他們登記結婚,(貸款現已還完)現因感情不和想離婚,請問:離婚後房子應怎樣分配?

2002年10月他們登記結婚,(貸款現已還完)現因感情不和想離婚,請問:離婚後房子應怎樣分配?,第1張

我的朋友和她愛人2000年認識,2001年10月貸款買的房子,首付款是男方出的,2002年10月他們登記結婚,(貸款現已還完)現因感情不和想離婚,請問:離婚後房子應怎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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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以請求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用共同財産還償的觝償款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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