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由經理提出或決定,征求工會意見即可,無需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如果不是這樣應該怎麽做?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八條所槼定的除名條款是否適用上市公司?是不是由經理提出或決定,征求工會意見即可,無需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如果不是這樣應該怎麽做?
位律師廻複《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對非國有企業不適用,可以由經理提出或決定,征求工會意見即可。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八條所槼定的除名條款是否適用上市公司?是不是由經理提出或決定,征求工會意見即可,無需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如果不是這樣應該怎麽做?
位律師廻複《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對非國有企業不適用,可以由經理提出或決定,征求工會意見即可。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