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把兒子送到托兒所上學,我就去找了一份工作,我想跟他離婚,但不想把兒子給他,我該怎麽辦?
我想第二次上訴,第一次上訴是在去年的4月10日,他們一家人都要離婚,可到了開庭時,他們一家人又不同意離婚。05年兒子生下後,他們一家就從來不肯承提孩子的一切,今年春節孩了的父親也一聲不響的把自已的東西搬走了,到現在連一個電話都有沒有。現在我把兒子送到托兒所上學,我就去找了一份工作。我想跟他離婚,但不想把兒子給他。我該怎麽辦?
位律師廻複你可以起訴要求離婚,第二次起訴司法實踐都叛離。如孩子在兩嵗以下,竝且一直隨母親生活,法院一般判歸女方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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