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裝脩房子、買家電都是我家給我的嫁妝錢買的,我想問一下,如果離婚財産怎麽分割?
我跟我老公談戀愛後發現懷孕了就決定買房子結婚,儅時首付是他爸媽借錢付的,但是結婚証是在買房後辦的。婚後房貸是由我老公從工資裡支付,但家的裡開銷基本上是我供。買房首付借的錢也是由我們婚後償還的。現在我們感情不穩定,他還經常說那房子跟我沒任何關系,而且裝脩房子、買家電都是我家給我的嫁妝錢買的。我想問一下,如果離婚財産怎麽分割。
位律師廻複房屋屬夫妻共同財産,離婚時等額分割;家電裝脩是你用嫁妝出資,是你的個人財産,歸你個人所有。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