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賠償問題上是全額賠償還是按主次責任來賠償,我母親是否有權獲得賠償,標準是什麽?
律師您好:我父親於07年1月份騎自行車被一貨車撞傷,經搶救無傚去世。經交警部門認定,貨車負主要責任,我父親負次要責任。
請問:
法院在判決時,除了追究肇事司機的刑事責任外,在民事賠償問題上是全額賠償還是按主次責任來賠償?我母親是否有權獲得賠償?標準是什麽?請您在百忙之中廻複。謝謝!
在第三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是不區分責任的,超過該限額的再區分責任,若你母親已喪失勞動能力且依靠你父親生活可以算被撫養人生活費。
律師您好:我父親於07年1月份騎自行車被一貨車撞傷,經搶救無傚去世。經交警部門認定,貨車負主要責任,我父親負次要責任。
請問:
法院在判決時,除了追究肇事司機的刑事責任外,在民事賠償問題上是全額賠償還是按主次責任來賠償?我母親是否有權獲得賠償?標準是什麽?請您在百忙之中廻複。謝謝!
在第三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是不區分責任的,超過該限額的再區分責任,若你母親已喪失勞動能力且依靠你父親生活可以算被撫養人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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