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戶名是他,是否可以改爲我們的共同財産,是必須過戶嗎,手續繁鎖嗎?

如果戶名是他,是否可以改爲我們的共同財産,是必須過戶嗎,手續繁鎖嗎?,第1張

請問我和老公結婚前買房子時我父母給了我們6萬(裝脩和房款),又代款5萬,代款、買房過程中都是使用他的名字,現在我們已經結婚 ,房子已經入住,但銷售方辦理的房産証一直沒有下來,請問分割産權時是否以房産証的日期爲準?如果戶名是他,是否可以改爲我們的共同財産?是必須過戶嗎?手續繁鎖嗎?謝謝解答!

位律師廻複

本來就不是你的,對方可沒有義務轉讓一部分給你。不是以房産証的日期爲準。可以改爲你們的共同財産,必須辦理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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