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能得到哪些賠償?
我的弟弟,在一國有公司的廣西分公司工作,最近,在廣西把工作交接給了同事,由廣西廻到菸台老家,後菸台分公司的一同事駕車(他的同事駕車)到我弟弟家接他到菸台分公司拿一些材料,然後一起駕車到青島縂公司報到,但是,在前往菸台分公司的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我弟弟不幸身亡。
請問此種情況是否可以認定爲工傷?
如果是工傷,賠償項目及標準是什麽?
如何領取保險金?(聽說我弟弟的公司給職工統一交了勞動保險)
如果不能認定爲工傷,又能得到哪些賠償?非常感謝(急)
不能認定爲工傷,但我認爲可以要求駕駛人員及單位承擔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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