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是怕老太搞不清所以直接寫我的名字了,她堅持說是父親的妻子,有權居住到她死,我有權叫她走嗎?
我有一套房,産權証上衹有我一個人的名字。
過去是給父親和一個老太住的,這老太和父親同居了18年了,現在父親去死了,這老太賴著不走,而且這老太自己有3個親生子女,與我沒有血緣關系,我能叫她走嗎?打官司會贏嗎?
這套房子是父親原來的祖産,動遷後直接寫我的名字,所以産權証上是我一個人的名字,父親是怕老太搞不清所以直接寫我的名字了,她堅持說是父親的妻子,有權居住到她死。我有權叫她走嗎?
該老太和你父親是事實婚姻關系,是你父親的配偶,她可以享有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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