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不行的了,但如果不去訴,就過了十五天的起訴期,我該怎麽辦?
我第一次申請仲裁,請求事項有二,一是確認勞動關系,二是要求補償金,但因爲單位已改制成功,仲裁庭要我先撤訴再起訴,我撤訴後重寫了一份相同的申請,十天內送到仲裁,但仲裁庭的人告訴我,不用確認勞動關系了,訴請衹要寫補償金就可以了,非要讓我把確認勞動關系的訴請劃掉,我沒辦法就劃了,誰知他馬上拿了一個不予受理通知書,告之我時傚過了,不能受理我。我現在該怎麽辦,是起訴到法院還是另申請確認勞動關系。
如果去法院起訴,我衹能訴經濟補償金,那我跟單位是否有勞動關系都不能確認,肯定是不行的了,但如果不去訴,就過了十五天的起訴期,我該怎麽辦?
你根本沒有必要單獨提出確認勞動關系,衹要在提出經濟補償金中証實有勞動關系就可以了。現在盡快起訴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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