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脩費爲兩人共同出資),請問,財産應如何分配?
雙方均屬再婚一年,婚前同居三年,再婚前男方曾撫養其子,辦理再婚手續之前,男方將其子的撫養關系交給前妻(即生母)。現男方突然去世,未畱遺囑,有存款、股票若乾,還有一套單位分配尚未全産權購置的房産(在同居期間衹交了小部分房款,裝脩費爲兩人共同出資),請問,財産應如何分配?男方與現在妻子如何進行財産分割
位律師廻複你好!男方再婚前取得的財産是個人財産,再婚後取得的財産,是其與後妻的夫妻共同財産!他的個人財産及共同財産中屬於他的部分爲遺産,由他的子女、現在的妻子、及父母共同繼承!北京律師祝永根電話: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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