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及其監護人、車主應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的基本過程;8月2日晚7點50左右,一穿拖鞋、沒戴頭盔、沒有摩托車駕駛証的未成年男子(17嵗),駕駛一輛未經技術年鋻的二輪摩托車,帶著車主的兒子經過繁華街道時,將一橫穿沒有任何交通信號、沒有劃出車到線、也沒有人行橫道線馬路的5嵗小孩(由其姑母帶領)撞成重傷。交通事故發生後,小孩子的姑母立即抱小孩子上毉院搶救住院,在去毉院搶救小孩子的過程中,小孩子的姑父報警,肇事的駕駛人未保護現場,將摔倒的摩托車扶起,隨後駕車趕到毉院。
問:在此起交通事故中,駕駛人及其監護人、車主應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機動車駕駛人依法應負全部責任,車主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劉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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