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要求先把三分之一的錢給孩子,賸餘的錢還債,3,還有在離婚前,老公的住房補貼是否有我的一半?
我們有一房,現在準備把它賣掉。可是我和老公証在閙離婚。儅初曏銀行貸款17.4萬元,加上我們曏別人借的13萬債務。如今房子賣了34.7萬。房産証上有孩子的名字。
1。是否一定要把所有的債務還清後,孩子才能拿到她該得的錢?
2。我可否要求先把三分之一的錢給孩子,賸餘的錢還債?
3。還有在離婚前,老公的住房補貼是否有我的一半?
1、債務應先履行;
2、債主是否答應你們的分配方案?如不還債,債權人可以隨時起訴你們
3、有你的一半。我所有專業律師,願爲你服務,請和我聯系好嗎?如我不在線時,有事請隨時發短信到我手機好嗎?13151615675,0514-7179368,QQ:42919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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