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得休學,現在肇事者又不拿錢,是不是一定要打官司才能要到錢,還有這主次責任在賠償時怎麽分?
我今年五月被摩托車撞了,肇事者摩托車沒經過年檢,導致左踝骨折,治療費由自己墊的。交通部門事故認定是主次責任,肇事者主,我次。我現在還在上學,可能得休學,現在肇事者又不拿錢,是不是一定要打官司才能要到錢?還有這主次責任在賠償時怎麽分?(肇事者承擔8,我承擔:還是肇事者承擔7,我承擔3。)
位律師廻複在交警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請求交警部門調解,如不調解或調解不成,又與對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衹能通過訴訟請求賠償了。至少主次責任劃分問題,可能四六分、也可能三七分、還可能二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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