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協議解除的話賠償金是多少,3,如果用人單位強制接觸的話,賠償金是多少?
您好!我有個勞動法相關的問題想諮詢一下。
我在一個私人單位工作1年多了,已簽了3.html" class="superseo">2次郃同,第2次郃同是2008年5月到期,但現在躰檢發現有乙肝小三陽(非傳染性),請問:
1。現在用人單位要與我解除勞動郃同我可以不同意嗎?
2。如果協議解除的話賠償金是多少?
3。如果用人單位強制接觸的話,賠償金是多少?
看你從事的什麽行業,如果不是食品生産等特殊的崗位,公司不能以此作爲解除理由的。協議解除的話,賠償也可以協商。如果強制解除,有經濟補償金以及約定的違約金等。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