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作爲嫁妝賠送到女方家的,我就是想知道這樣也能算是婚前財産嗎,還是要被認爲是共同財産分割呢?
剛才趙昊罡律師解答的我看到了,衹是還想問律師,我這物品雖然是在領結婚証前購買,但是作爲嫁妝賠送到女方家的,我就是想知道這樣也能算是婚前財産嗎?還是要被認爲是共同財産分割呢?
位律師廻複一般情況下,結婚前爲結婚\共同生活購買的財物屬於個人的財産.但如果在結婚前明確送於對方的,具有彩禮性的.則除非有法定三種情形,一般是很難索要廻來的.三種情形爲:沒有登記,登記沒有共同居住,三因爲支付彩禮導致生活睏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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