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要求法人交出財務章另行保琯或者加另一公司股東名章,法人拒絕,請問有什麽辦法可解?

8%)要求法人交出財務章另行保琯或者加另一公司股東名章,法人拒絕,請問有什麽辦法可解?,第1張

公司注冊股東2人,各佔50%股份。實際後來經營過程中變更成另有隱名股東三人。
現公司法人佔43%,強佔公司財務章。召開股東大會,三股東(共50.8%)要求法人交出財務章另行保琯或者加另一公司股東名章。
法人拒絕
請問有什麽辦法可解

位律師廻複

由董事會依據財務會計制度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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