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就不能開始計算三十天自動離職啊,如果這樣的話,那豈不是我永遠辤不了職了?
本人給單位遞交辤職報告,單位不受理,發的電子郵件,單位也不給確認收到的証明,如果單位不給確認收到辤職報告的証明,是不是就不能開始計算三十天自動離職啊,如果這樣的話,那豈不是我永遠辤不了職了?
位律師廻複電子可以作爲辤職的証據。也可以以掛號信的形式發函。
本人給單位遞交辤職報告,單位不受理,發的電子郵件,單位也不給確認收到的証明,如果單位不給確認收到辤職報告的証明,是不是就不能開始計算三十天自動離職啊,如果這樣的話,那豈不是我永遠辤不了職了?
位律師廻複電子可以作爲辤職的証據。也可以以掛號信的形式發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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