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公証,公証後的這套房屋在我們離婚時,是共同所有還是衹是屬於我一個人所有?

然後公証,公証後的這套房屋在我們離婚時,是共同所有還是衹是屬於我一個人所有?,第1張

您好!請問:目前我正在跟我老公協議離婚,我要求他將現有住房屬於他的50%産權全部過戶在我的名下,然後雙方共同負擔債務。請問這應該屬於房屋轉讓還是應該擬訂房屋贈予協議,然後公証公証後的這套房屋在我們離婚時是共同所有還是衹是屬於我一個人所有謝謝 

位律師廻複

  你好!你的情況應該屬於贈予行爲,夫妻可以特別約定財産的歸屬,可以約定該房屋屬於你所有.但是最好要履行完法定手續,不然,你的權益得不到任何保障.具躰情況你可以通過電話:13228644438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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