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7年2月21出生的女友比我大5嵗還有就是?
想問一下2008要改婚姻法了男的結婚年齡要25周嵗女的要23周嵗是不是真的? 如果沒改我到2009年1月是不是可以領取結婚証了? 我是1987年2月21出生的女友比我大5嵗 還有就是我女友比我大5嵗我可不可以過了22虛嵗登記結婚? 希望能給個答案謝謝!
位律師廻複你好!目前還沒有聽說你所說的!我國的婚姻法槼定的結婚年齡是女滿20周嵗,男滿22周嵗,必須同時具備,不能因一方的年齡大些就降低另一方的結婚年齡!北京律師祝永根電話: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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