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從未給過母親錢,請問,他們的財産該怎麽分割,母親存到我帳戶下的錢也是他們的共同財産嗎?
在父母沒有準備離婚的時候。因爲父親和母親長期關系不好,父親嗜酒,在小的時候就暴打母親。長期關系破裂,勉強維持。去年曾打算離婚。因種種原因沒離成。之後母親把自己的工資全部存到了我的帳戶下。我現在22嵗,未婚。現在父母又 要離婚,房子是母親單位分的,父親拿出2萬元。其餘是母親拿的。父親下崗10年多了。有過別的收入,卻從未給過母親錢。請問,他們的財産該怎麽分割?母親存到我帳戶下的錢也是他們的共同財産嗎?
位律師廻複屬於共同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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