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院我司花掉5萬左右,現在再要求2萬多的賠償我司接受不了,請教律師們這些賠償是否有法律標準?
我們是企業,司機外出辦事撞到一個老人,現老人已經出院,老人要求我司賠償其誤工費13000.00(60元/天),營養費3600.00
護理費2000.00,交通費 住宿費(護理)1500.00 等等。事後賠償是理所儅然的,但他們要的太多了,老人住院我司花掉5萬左右,現在再要求2萬多的賠償我司接受不了,請教律師們這些賠償是否有法律標準,在哪個法律上可以查找得到,請幫忙不勝感激!
按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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